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得知,2019年下半年湖北黄石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黄石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305室。
现场确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A4纸打印表格,交两张小二寸登记相片,并反面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上交照片与网报系统上传的相片必须相同),人为修饰或处理的照片均无效;
2.学历证书原件(其中,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原件、教育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6.《个人承诺书》原件一份(系统报名时下载打印并签名);
7.《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由黄石市中医院(地点:黄石港区广场路6号,钟楼院区门诊二楼,电话:6220893,周末可咨询徐主任13339903780)或黄石市中心医院(地址:黄石港区天津路141号市中心医院7号楼体检康复楼(国贸大厦旁),电话:6288795)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节假日不体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可从黄石教育网下载体检表;
8.社会人员户籍在我市的,须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工作单位在我市的,须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及有效当地居住证。
9.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两次申请教师资格)。
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