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秋季黄山区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黄山市黄山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月1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黄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徽省黄山区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持有本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区港澳台居住证原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应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否则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目前不设有效期。
(5)申请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否则应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1)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双面打印,在表中粘帖相片处粘帖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底的一寸普通相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其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使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使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黄山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黄山区人民医院(黄山区人民医院老门诊楼三楼体检科,联系电话:0559-8539905)。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务必于2019年9月23日—10月12日自行前往黄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空腹体检,体检前24小时要求禁酒。周一至周五上午8:00开始,下午不安排体检,10月1日-10月7日不安排体检。)。
(7)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求工整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