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得知,2019年下半年武汉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4日至18日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E05窗口)。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材料: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 纸打印1 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1份
3.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4. 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本区户籍人员提供);②本区居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户籍不在武昌区,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5.学历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 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6.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论为合格。 (非指定《体检表》、非附件所列指定医院体检无效,《体检表》A4纸一张正反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8.《个人承诺书》(1.提供本人签字后上传的原件;2.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教师资格网)。
9.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
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申请人为2011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除按注意事项(二)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10.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冲印尺寸3.5cm×4.5cm,常用底版蓝、白、红;与网报相片同底版,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