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得知,2019年下半年肇庆四会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8:30-12:00时,14:30-17:30时。
现场审核的地点: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室(2)。
现场确认审核材料:
①.身份证明
(1)四会市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四会市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②.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④.师范毕业生成绩单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未显示教学实践课程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须考生学校出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现场确认前自行到四会市新中医院,长江明珠花园旁)。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⑦.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⑧.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下载《四会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表》,并把材料按表中所列材料顺序用夹子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