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新疆昌吉州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10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昌吉州教育局三楼教师工作科305室。
现场确认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复印表,有关毕业证或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昌吉地区户口的社会人员须提交昌吉地区暂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八)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底版为白色,背面注明本人网上报名号及姓名)。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右下方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