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紫金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下半年河源紫金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
①参加国考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学历与普通话等级证书审核已通过的现场确认点为紫金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办事窗口。
②下列类型人员请到紫金县金山大道紫金县教育局大楼一楼人事股(原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大楼)进行确认,以便解决疑难。
一是网上学历与普通话等级证书验核有一个不通过的;二是非国考的师范类毕业生;三是其他省份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又不是学习与工作所在地取得的均由认定机构受理。
咨询电话:0762-7825521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现场审核地点: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事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咨询电话:0762-3887862。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当次认定。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普通话成绩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上无法查询、普通话证书领取、普通话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自行到河源市中医院进行体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在现场审核前,自行到紫金县人民医院体检,现场审核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费自付。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证件照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核验,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8.其他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