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户籍所在地为英山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须提供户口本原件或个人户口登记表原件);居住地在英山县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申请人英山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2011年以前入学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
2.学历要求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3.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9年9月23日-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每天7:00—24:00),(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网报地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英山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注意事项: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登录“英山教育信息网”查阅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有效工作日,节假日不受理),在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里沙路)教育局窗口确认。(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来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照片。提交1张1寸彩色登记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提交照片时相片背面要写明姓名、现场确认时编号。
②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③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须经英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有体检结论和医师签名。
⑦《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⑧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学籍档案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说明:
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只需留下照片、体检表、承诺书及符合第⑧条的相关资料。
(三)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安排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英山教育信息网”上相关公告。领证地点:英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或英山县教育局,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发证在两个月以后,大概在2019年11月底或12月初)
四、相关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英山教育信息网《英山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请严格按要求准备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性强,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现场会无人受理,你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认定不能完成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如有疑问,请致电:0713-7065038、706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