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甘肃定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申请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1日-12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
2.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各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定西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932-5930618。
现场确认前,申报人务必先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szwfw.gov.cn/),点击“个人注册”,按步骤完成注册,再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站首页左上角“市州县区”,选择定西市—“行政审批”项目下选“教育局”—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定西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定西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1张小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