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得知,2019年秋季莆田市涵江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
现场确认地点: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涵江区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三楼062教育局窗口。
因现场确认人数较多,我局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分时间批次进行确认,请申请人配合我局工作安排。
现场确认所提供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涵江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涵江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验证比对通过的该项材料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验证比对通过的该项材料可不提交)。
(5)《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我局统一到医院领取)。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7)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验证比对通过的该项材料可不提交)。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涵江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涵江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验证比对通过的该项材料可不提交)。
(4)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必修)成绩材料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验证比对通过的该项材料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我局统一到医院领取)。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用小信封装好,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