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川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恩施州利川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0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确认地点在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填写1份;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的填写2份)
(2)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验,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须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核验。同时提交一份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与申请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居住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未在规定时段、未使用规定体检表或非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不能验证的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截图)。
(6)《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原件认定时上交)。
(7)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不化妆或淡妆,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虚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查表》右上角)。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特别注意:
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要交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将档案袋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每个申请人均要准备纸质档案袋,封面样本见附件1,档案袋封面信息填写完整。如所有信息均比对成功,袋内只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个人承诺书及所贴照片、体检表、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如有信息比对不成功的信息就必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