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关于2019年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了切实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加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管理,根据《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7〕4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19年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继续由湘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户籍、学籍或者工作单位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1.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但未获得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在校的各单位(中专、大专、本科)院校的学生等;
2.需要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3.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4.社会其他自愿参加测试的人员。
其中,就读学校未设置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在校学生可到湘潭教育学院报名参测,其学生身份按要求统一上报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核验。就读学校设置了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在校学生,一律到所在学校的测试站报名测试。
二、测试费用
测试费用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文件(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标准。湘潭市以在校学生身份报名的测试费标准为30元/人,其他人员(含教师、公务员、导游等社会其他行业人员)测试费标准为55元/人。目前仅接受以银联卡刷卡的方式缴费。
三、报名与测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与测试的地点:湘潭教育学院(雨湖区文化街45号)。
四、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个人,应在规定批次的报名起止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教育学院进门左边一楼)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2、集体报名
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可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集体报名由所在学校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核准人员信息后,到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统一办理报名、缴费手续。集体报名测试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可由学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联系测试站单独设置批次报名测试。
报名、缴费手续完成时,发放《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人员的证书照片等相关信息,将于测试当天在信息采集室采集,同时严格配备测试防作弊系统及摄像设备。
五、测试办法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进入测试地点,测试形式采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证书领取
在测试完成后3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发放证书。具体领证时间需根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制证进度确定,请密切关注湘潭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领证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在领证时间内(节假日和寒暑假不领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超过3个月未领取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测试组织机构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其余事项
1.考生再次申请测试,应在上次测试成绩公布后重新履行报名手续。
2.普通话证书的遗失补办,按上级要求,仅能受理最近两年之内经本测试站测试发放的证书。证书遗失补办需申请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审核、登记,再由机构统一上报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补办制证。凡不在补办证书时间范围之内的,只能开具成绩证明。
报名测试电话:0731—58261857(湘潭教育学院培训部)
举报投诉电话:0731—53585513(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