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9〕3号)精神,现将温岭市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温岭(或办理温岭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温岭当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注意:请仔细阅读下表中的说明并将资料按下表顺序整理好
现场确认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09、D10 号窗口
咨询电话:86103165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五、网报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2、请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温岭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温岭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