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宁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文山州富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5日前,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现场确认时,需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
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注意事项:
(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9年6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①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②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③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