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教育局发布的《砚山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文山州砚山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8:00-9月30日16:30(双休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现场确认材料:
(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二)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所提交的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提交《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证明盖章的原件审核,交1份存档。
注意事项:
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二)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自费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9年3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①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②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③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四)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供审核。(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供审核上交复印件1份。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上交纸质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供审核。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供审核,交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复印件1份存档。
(七)其他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供审核,交复印件1份存档。
2.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在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不提交证书,在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供核查。
3.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上传的承诺书需确保清晰和内容完整),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