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雄县教育局发布的《镇雄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得知,2019年秋季昭通镇雄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30日8:3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现场确认地点为镇雄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户籍在镇雄县的需要提交户口薄原件;户籍不在镇雄县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并登录学信网打印此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用于验证毕业证。
特别提示: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见附件)。
体检地点镇雄县城南医院,自行自费,体检表由镇雄县城南医院提供,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镇雄县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
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现场确认时暂不提供照片,待领取证书时上交贴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