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兴庆区教育局发布的《2019年银川市兴庆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9年秋季银川兴庆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银河巷25号)。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查验。
2.户籍:兴庆区户籍、居住地为兴庆区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查验;在兴庆区学校就读申请认定的,提交在校期间所有成绩原件查验,不需要另提供本人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证书:经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无法验证通过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5.《个人承诺书》:原《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个人承诺书》替代。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不需再提交纸质《个人承诺书》。
6.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自行验证,现场不需再提交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正规证件照片,尺寸:2.5cm*3.5cm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轻微粘贴于《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名册》照片张贴处(见附件3)。
【特别提示】提交符合规定尺寸的证件照,提交不合格照片致使证书无法如期发放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给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不需要申请人本人提交此项纸质材料。体格检查项,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体检结论确认以指定医院的反馈表和总结为准,个人体格检查表在现场确认完成后,交由申请人个人保存。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相关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非申请认定所在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如果因此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户籍、居住证(有效期)等项,由认定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