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认真做好我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现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
特别提示:不受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和曾都区认定范围以外人员的认定申请,请在选择认定机构时务必注意。
二、认定对象
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和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的人员。
三、认定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2013年及以后考入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湖北省49所中等职业学校”取得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视为合格学历,但必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2011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学历不作提升,可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2.普通话水平条件
(1)申请认定语文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五、认定程序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9月23日-10月10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9月23日-10月11日期间的系统开放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网上注册方法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认定机构选择“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上传申请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教师资格全国统考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学籍信息”已实现全国联网,在填报上传信息的过程中,当输入相应编号后系统会自动链接校验,校验成功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直至信息填报完毕。
请注意以下填报事项:
1.如果学历、普通话信息系统不能自动链接校验,则需要将《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拍照上传到系统中。现场确认时要提供《毕业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一律选“无”(因为无《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它系统(专业)据实选填,如:会计员、会计师、建造师等。
3.专业类别:据实选填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自修、函授、网路等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毕业的考生均选非师范类。
4.登记照片:必须上传近3个月的免冠无头饰正规彩色登记电子照片。手机随意拍摄、人工修饰或剪贴克隆的照片均无效。
5.上传《个人承诺书》:先在网报名界面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再按系统要求上传到系统中。
6.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必须有一个为本人的常用电话。
(四)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证件或材料,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I区“曾都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事项以及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事项均给予指正并当场退给申请人自己修改或补充后再按程序办理。在外地工作的申请人可以将资料委托他人代办,但须将其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拍在受托人手机上。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成功的证书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其它证书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1.身份证和户口本(或住居证)原件。户籍所在地在曾都区辖区内(含随州高新区)的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户籍不在曾都辖区但长期居住)在曾都区辖区内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学历,必须拍照上传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上可查的学历证明。
对“学信网”中无法查到的中专学历或2000年以前未上网的学历,则应提供《中等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校验不成功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拍照上传普通话证水平等级证书,同时提供网上可查询的截图或市语委以上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体检合格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
请申请人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相应的《体检表》,插入电子照片后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带到随州中医院体检。曾都区教师资格认定约定的体检医院为随州中医院(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花溪桥——曾都区财政局对面),体检联系电话:3316035。
5.登记照片。另交1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蓝底、红底)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上传到网上的登记照片为同一底版)。
六、其它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10月12日现场确认结束后90日内办结(具体时间视下发空白证书的时间早晚而定)。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时间随时打电话(0722-3590626)咨询证书办理情况,区教育局不再在网站上另行发布领证通知。
2.申请人(或委托的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到曾都区政务服务中心I区曾都区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窗口不代办邮寄或快递业务。
3.交通路线。市内乘21路公交车到“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碧桂园至市委之间)。
4.网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确认点电话0722-3590626、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电话0722-359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