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河县教育局发布的《德宏州梁河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9年秋季德宏州梁河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于2019年9月11日—9月30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至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于2019年9月11日—9月30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至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人事和人才工作科(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
(1)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商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梁河县人民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9年3月1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照片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证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报名号(网络报名自动生成)
9.其他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请保证上传的承诺书字迹清晰和内容齐全,否则无效),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