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019年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报名注册新增以下几类信息采集:
1.所有在校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2.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考生新增“学籍学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学籍学号
注意事项:
(1)在大陆就读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在读考生(不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学籍学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承认的各类非高等教育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学生证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在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无”,并在“学籍学号”信息栏填写“无”。
3.已毕业考生,新增“较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
增加信息项名称2:较高学历证书编号
注意事项:
(1)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后已获得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考试报名所填“较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旦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2)在大陆就读,并于2001年前已获得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含自考),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较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3)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较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