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但未获得合格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等;
(二)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社会其他自愿要求参加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
9月18日至20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市直社会零散人员:10月11日。
各报名点及市直学校:另行通知 。
(三)测试时间
以准考证上报到时间为准(市直社会零散人员约10月12日、13日)。
(四)报名、领取准考证地点
濮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市振兴路与古城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教育局大门南侧100米路西)。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及相关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报名点设在濮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各报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测试收费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1.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次20元;
2.教育系统的教职工每人次30元;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4.外国人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