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得知,2019年秋季福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1.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9月25日-11月11日;
2.县(市)区初审时间:9月27日-12月02日;
3.初审结果公示时间:11月11日-12月10日;
4.市局复核时间:12月03日-12月23日;
5.省厅终审时间:以终审机构系统实际设置时间为准;
注册所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单位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聘用证书);
(4)任教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单位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证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结果;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7)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其中,中小学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只需提交上述(1)(2)(3)(4)项的材料及上一学年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的,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暂缓情形消失或者情况改正的证明。
现场确认。申请人经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上述顺序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整理装袋,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确认注册。单位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登录确认用户管理账户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并给出确认意见及完善其他确认信息;对符合注册对象但逾期未申请注册的人员,单位应主动填报“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所有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和相关表格(含电子文档)报送确认用户所属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
(三)初审(9月27日-12月02日)和结果公示(11月11日-12月10日)
县(市)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辖区内所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注册结论建议(即注册合格、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初审注册结论建议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初审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初审注册结论。公示结束后县(市)区教育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初审注册情况相关纸质表格(附件3、4)汇总签盖后报福州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邮箱24035685@qq.com。
(四)复核(12月03日-12月23日)
福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师定期注册材料的网上复核。
(五)终审(以终审机构系统实际设置时间为准)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教师定期注册结论的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