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丹徒区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及证书发放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现场确认、医院体检和希赛网审查委员会审查等环节,今年我区面向社会第二次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共64人(其中初中11人、小学32人、幼儿园2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
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
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编:212028,联系电话:0511-88976011 。
证书现场领取的请在2019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42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证书邮寄将在8月6日前通过EMS快递寄到填写的联系地址,请注意查收。
补充说明:
1、现场领取证书的申请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证书中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领证;如由他人代领,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的委托证明。
2、我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由区教育局档案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申请人的将领取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与个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
3、妊娠期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发放,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到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需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丹徒区教育局人事科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