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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2019年江苏省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局组织了南通市2019年第二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格检查等相关程序,经审定,285人通过资格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反映。为便于核实, 反映情况务请署本人姓名和通讯方式。通信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综合楼915室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521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