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的公告
各申请人: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的规定,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我局已完成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符合认定条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26762人名单公布如下(名单见附件),并就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说明如下:
一、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我局于2019年7月2日——7月7日组织开展了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共受理申请26910人,按照规定,应在2019年8月16日前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由于我市认定人数多、时间紧,我局已加紧工作进度,争取在8月初完成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具体发放时间及安排,请申请人于7月底在我局网站查看《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发证公告》。
三、目前,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了网报、体检、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证书编号工作,2019年春季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看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四、因公招、进校园招聘、免费师范生录用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请于7月底准备公招准考证、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由本人与我局教师资格办联系。
电话:8727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