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育局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公告
近期,部分考生通过电话反映参加教师招聘考试需用教师资格证,由于教师资格证书印制不够,已参加今年认定的考生暂时还无法领取教师资格证,因此,市教育局决定将通过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前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同于教师资格证书,无需再打印相关证明。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后存放到本人人事档案中,仅此一份,丢失、损坏不予补发。
领取时间:2019年7月22日开始,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领取地点: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审批大厅2楼综合窗口(现场确认处)
领取方式: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如他人代领需代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市教育局不负责邮寄、快递。
特别提示:
1、如不是特别急需教师资格申请表的考生可以把领取时间自行安排延后,以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2、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预计最早在8月中旬,由于抚顺教育网原网址变更,百度无法搜索,敬请关注抚顺教育网(fsjyj.fushun.gov.cn)证书领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