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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教师资格 段思扬 浏览 1458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7月22至26日,领证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楼511室,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19年7月22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综合楼5楼511室。

三、领证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打印)。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书样式可参考附件1)。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5、已经申请证书快递到付的,证书将于8月2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责任编辑:段思扬

📅 本文最后更新于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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