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教字〔2019〕124 号南宁市邕宁区
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经南宁市邕宁区教师资格希赛网评议委员会评审,南宁市邕宁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和公示,现将南宁市邕宁区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请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2019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取证书要求
(一)领取时间
2019年07月19日至23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地点
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3号邕宁区环保局二楼)
联系电话:0771-4724862。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
2.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领取。
(四)领取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报人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中,如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补发或换发,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按程序进行办理。
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