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并经“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市教育局一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7月9日-7月30日(周六、日休息)(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00),逾期未领取,可以在9月2日以后领取。
2、领取地点: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2)(市教育局一楼)
3、领取要求:
本人领取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须携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未提交毕业证原件的,要携带毕业证原件以备查验。
已办理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近期保持手机通畅,以免影响正常投递,收到快件查验无误后,请回复电话024-42811506。
二、证件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是个人重要证件之一,丢失后补办环节多,过程繁琐,因此要妥善保存。
随《教师资格证书》一起领取的还有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补办时必要材料之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存档。
联系电话:024-4281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