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发放
2019年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太原市2019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且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1)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周一至周三)的每天8:00—11:30、15:00—17:30携带以下材料到太原市财政金融学校(杏花岭区羊市街19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本人档案号(见附件1);
2、本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查询);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证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并提供委托书(附件2)。
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毕业学校领取。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请到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在尖草坪区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到尖草坪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领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请于2019年9月份的每周五上午到太原市财政金融学校(杏花岭区羊市街19号)领取。
特别告知: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在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时须使用此表,切勿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