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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认定戴丹萍等392位同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咸丽冰等53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梁梦妮等4位同志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详见附件)
请以上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者凭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领取)。
领取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
联系电话:4573877
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