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江浦区2019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同志: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及程序,申请人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为了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不得认定教师资格。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体检无效。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6:00。
体检集中地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楼体检中心(淮海南路62号)。
三、体检流程
1.凭本人身份证,急诊楼一楼缴费。体检费由医院根据规定收取,100元/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180元/人)。(现金交费,请准备好零钱)
2.急诊楼一楼领取体检表格,现场贴照片。(请携带小二寸证件照一张)
3.急诊楼三楼参加体检。
注意: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证体检过程文明有序。体检只允许本人单独参加,不允许亲友陪同。
四、体检要求:被体检人需空腹。不按时体检作自动放弃论处,不到指定医院体检结果无效。体检时,被体检人应主动向体检医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隐瞒病史者将取消认定教师资格。若体检发现异常,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其复检,逾期不复检和项目漏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表》不退还本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体检。若请他人代检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教师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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