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通州区2019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9:00-17:00
二、领取地点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办公大厅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
三、领取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四、领取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五、特别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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