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惠市教育局发布的《德惠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德惠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社会人员确认时间和地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第一批次认定人员请于2019年5月13日-5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三号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431-87000656;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第二批次认定人员请于2019年6月26日-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20到德惠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三号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431-87000656;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所在高校负责规定。现场确认务必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3)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白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
(4)德惠市地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德惠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原件。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比对不成功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学籍信息及成绩信息。
(9)《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城区内三甲以上医院或者德惠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10)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11)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和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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