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公告(第2批次)
根据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和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德城区(含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开发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第2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或《信息登记回执》)、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德城区(含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公民,可在德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仅限于在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德城区(含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人员在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1156号,具体位置如下图)政务大厅二楼东侧进行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可在居住地(德城区、运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区属范围内)相应认定机构(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于在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申请流程
(一)第2批次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7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特别提示:网报信息填写要求
(1)个人简历:建议从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工作经历阶段填起,简历信息不能超过8条,超过8后系统将自动删除第1条信息以此类推。
(2)通讯地址:填写详细的现居住地址(如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应届毕业生填写学校名称(如:德州学院工程系)
教师资格证书需要邮寄的请在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1楼28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邮资自付。
(3)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照片内容要完整、清晰。
对于网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网报时可以填写学籍信息,不填写学历信息,这样就可以正常网报(现场认定时请向工作人员提供学历证件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审核)。
(4)填写的邮箱一定要准确无误,后期登录密码丢失需要用登记的邮箱找回密码。
(5)考试类型选择统一考试。
(6)专业类别(此项必填)填写:非师范教育类、师范教育类。
(7)学习形式(此项必填)填写:普通全日制、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境外教育。
(二)体格检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参加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体检。
体检安排:
地点:德州市德城区马市街208号德州联合医院门诊楼南行50米路西联合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幼儿园资格证认定人员须体检《山东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中的幼儿园教师必查项目),联系电话:0534-2617701
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7月6日早8:00-9:30(周日休息,不进行体检)共18天。体检人员较多,若无法排上体检,请您多加体谅,另外选择体检时间!
费用:参检人员体检收费标准90元/人,现场缴费,不予找零。(幼儿园教师需体检其他项目,另行收费)
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一致;填写好姓名和既往病史),早上8:00-9:30持身份证到德州联合医院查体中心参加体检。请在体检表右上角本人照片上方位置注明认定学段及学科。
注意事项:查体前1-3天禁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体检前1天22:00后不在饮水、进食,保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勿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高血压者可用小口水服药)。先做抽血空腹的项目,后做其他项目。为拍胸透时影响结果,上衣禁止穿金属类或亮片类衣服。
孕妇持孕检机构(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孕期证明免做X光检查。备孕、在哺乳期的申请人自愿做X光检查。
请务必按时参加体检,逾期或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为方便申请人,申请人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联合医院,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到医院领取。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三)第2批次现场确认预约。
请参加本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人员,于2019年7月1日起进行网上预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关注“德州市德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1bbe0cff4907)→点击“办事服务”→点击“网上办事”→点击“预约服务”→阅读“预约排号规则”→注册并登陆→选择“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预约时间”→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点击“预约”。预约完成后,将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请考生于现场确认时,按照短信提示的时间到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取号机上点击“预约取号”取纸质号,到纸质号上标识的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说明:为保证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现场秩序,请考生务必按预约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本次预约只针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人员。
(四)第2批次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及时查阅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19年7月8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递交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如果网报数据显示未核验,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场请向工作人员提供学历证件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以前毕业生除提供学历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首页—学籍学历认证模块—下方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特别提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上下载个人承诺书,打印签字、写日期,整张拍摄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系统会出现截取虚框,将个人承诺书内容完整呈现先截取虚框内,上传,严禁出现整张内容上传不裁剪、不清晰、内容不完整的情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放进个人人事档案,请务必认真仔细对待。
因申请人个人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格式不统一,为保证档案中留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打印效果,建议在审核现场申请人再签留一份承诺书,由工作人员在审核个人资料时备用。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蓝底、红底或白底)1张(大头贴、自拍照、美颜照、浓妆照、风景照、背胶照片、覆膜照片等不合格照片不予采用并注意网站上传照片的尺寸和上传要求),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例如:张某、37*****、小学语文学科)
特别提示:①微信解决照片大小问题:将照片通过微信文件传输助手上传电脑,大小基本能保持在200kb。如果还存在较大问题,将照片通过微信文件助手传至手机微信(切记不要点击查看原图),再按照标红文字进行操作。
②本人照片电子版上传时,只显示照片背景的一小块:将照片复制粘贴在word文档中,使用微信截取功能(ALT+A),横向多截取一些白边(照片左右各半张照片的宽度)上传,在系统截取框内选取照片,如有变形在原基础上缩短白边宽度。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关于居住地的说明:2019年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2020年起,申请人在我省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按照统一规定凭居住证办理。
8、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工作后,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认定首次现场发证,如无需现场发证或其他特殊情况,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可自行选择办理邮寄(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1楼28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邮资自付)或关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证书领取的通知再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栏目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
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电话:0534-2285002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4-2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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