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高邮市第一批通过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江苏省2019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复审、体格检查等环节,同意认定张宇等200人(含5人体检补检合格)已具备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位申请人于6月27日-28日到教育体育局人事科1205室领取证书,领取注意事项如下:
1.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本人不能到领取现场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出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反面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人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
4.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及时存放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5.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的应届研究生需凭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
咨询电话:0514-8468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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