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材料验审、体检,现将龙湾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9日。如发现其中有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或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86969961;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合格名单详见下方附件!
注: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档案领取时间定于:2019年6月25日(周二)上午半天。因证书、档案材料重要,尽量由本人前来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已登记快递(EMS)送达的,将在同日快递寄出,快递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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