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教育局发布的《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厦门2019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全部实行网上预约(6月23日—7月8日)。申请者可登录:厦门教育局http://www.xmedu.gov.cn/或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网站http://swsl.xmedu.cn/进行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
1.时间:2019年7月10 日-2019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地点: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励志路5号)。
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语委部门颁发)。
6.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原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体检表格和标准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查询下载。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复印后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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