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通告
经青岛市、各区(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教育局网站),请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一、领取时间
2019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领取地址
请申请人到受理本人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确认点领取(李沧区、市北区的领取地点有调整),领取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三、有关要求
1.按时领取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相应确认点领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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