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我市或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
(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
(三)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2019年5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
网上申请报名时,请选择“社会人员—赣州师专”确认点。
注意事项:
1. 请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选择了“邮寄证件”(邮寄费自理,到付方式支付)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2日(4月8日至15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6月22日—6月23日(6月12日至18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二)地点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赣州市高校园区开发区路35号)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针对申请人以下四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不同: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赣州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2张。
3.赣州市201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1张。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赣州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2张。
3.赣州市201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1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三)2017、2018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赣州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2张。
3.赣州市201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1张。
4. 2017、2018年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此处指江西省辖区内高校,外省师范生要核查毕业学校所在省国考改革政策,执行当地师范生认定政策)补充提交材料:
①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
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
③由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赣州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2张。
3.赣州市2019年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好个人信息并贴好与网络报名相同的1寸照片1张。
4.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注意事项: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交,相关原件现场核验后,即归还原件。
五、体检
(一)时间:
第一阶段:6月2日—6月3日(4月8日至15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6月23日—6月24日(6月12日至18日网上报名的申请人)
(二)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通知。
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发证
(一)现场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赣州市教育局通知为准,相关通知将在“赣州教育网”首页“办事指南—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和“赣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二)邮寄证书
选择了“邮寄证件”的申请人,赣州市教育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递地址邮寄(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证书,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97-8391156。
来源:赣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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