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鹰潭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认定身份要求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
2.我市全日制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等部门《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一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地、居住地所在的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鹰潭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江西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含鹰潭市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月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2019年5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
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需按照各相关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以及无犯罪记录;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照片1张;
4.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过渡认定办法,往届(仅限2017、2018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补充提交:(1)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和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籍表复印件1份;(2)参加教育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1份;(3)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出具毕业当年未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说明材料1份;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三)体检
申请人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体检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经网报申请、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均已完成的申请人,进行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并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四、其他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教师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认定机构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广泛利用媒体和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确保全市教师资格认定顺利进行。
(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协助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材料的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
(三)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把认定条件,严格认定程序,周密组织安排。要认真做好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工作,对申请认定材料按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四)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印章管理,不得用其他印章替代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五)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接待工作。
来源:鹰潭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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