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柳州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局二层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柳州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人:顾庆文,联系电话:2629350。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联系电话:城中区:2094744,柳北区:2806494,柳南区:2127121,鱼峰区:3163324,柳江区:7214990,柳城县:7613460,融水县:5123171,融安县:8138942,鹿寨县:6814943,三江县:8611593。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州市管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柳州市管辖区内;
(二)持有柳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柳州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
(四)在柳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考生网报申请时间:5月7日—6月28日。
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4月19日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并结合本市公开招聘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报名和认定时间段。
四、认定条件
(一)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18年或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参与认定。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19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至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师资格者,申请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0日—7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地点: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27号窗口(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可乘78路、90、69、54路公交车在市民广场站下车即到)。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咨询各县、区教育局。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籍在我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原件,表格请到“柳州教育网”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请申请人员自行咨询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人员。
(二)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告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咨询各县、区教育局。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操作,依法认定;以人为本,保障申请人权益。在全市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统一安排辖区内认定工作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在7月18日前认真做好认定数据的核查清理工作,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却误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数据),要在系统内及时申请取消其证书编号。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强对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申请人资格的审核管理,对其所在学校提供的学校培养师范生资质证明、入伍证明、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按2018年同期认定数量的75%提前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县级认定机构所需证书由市级认定机构汇总后统一向区厅申领。同时,各地要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和换发工作,严格审核,做好纸质材料存档,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证书补发换发管理”模块中进行登记。自治区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将以此作为各市、县(市、区)申领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
(四)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4月19日前将《2019年春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局人事教育与对外交流科,联系人:唐士健,联系电话:2815632,电子邮箱:jyjrsk2008@163.com。
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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