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茂名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茂名市教育局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和现场资料审核,请各申请人到相应的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因滨海新区和高新区不属于行政区,暂由电白区教育局受理滨海新区和高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
1.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资格种类选择对应的认定机构。
2.各申请人必须按照各区市教育局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体检时间等进行资格申请认定,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各区市教育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申请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2室领取,地址:官山五路六号大院)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微信(广东教育)。
来源:茂名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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