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长教通〔2019〕41号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和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按照《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长沙市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以区、县(市)教育局的通告为准。
三、申请步骤
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4月15日- 4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1),并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认定(第三阶段)。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5月16日- 5月22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应在5月22日在前到长沙市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1.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2.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后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
(四)专家审查、颁发证书阶段(6月3日-18日)
1.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长沙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来源:长沙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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