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居住地(持有效的居住证)在成都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交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3.就读学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
4.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5.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人员)于4月4日4月26日7:00—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须注意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体检:
网报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人须知”里)。
(三)现场确认:
请于4月25日—4月30日(工作日),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5楼市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带齐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国内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状态”为“已核验”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国内学历信息不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的、以及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须提交学历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状态”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两寸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请着正装,无底色要求,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
2.参加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份(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3.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1)师范类专业申请人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2)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非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以下材料(三选一):
(1)成都户籍(含成都市所辖各区、市、县)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现场查看后即退还)。
(2)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但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在蓉高校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研究生,可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提供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原件。
三、试讲面试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类申请人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即试讲、面试)时间为6月2日(星期日),试讲题目和知识点学校安排等将于5月24日16:00公布在“成都教育人才”网上。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中心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来源:成都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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