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19〕8号)等有关规定及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铜仁市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铜仁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铜仁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应当达到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接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教师资格系统正在调试升级,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往后顺延,贵州省预计4月10日开始网报,网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5月17日(工作日7:00—24:00)。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体检、政审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自行确定(具体查看各区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
2.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5月27日—5月28日共7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现场确认时带上报名系统内填写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医院已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等详见(三)共8个方面材料。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承诺书》并签名。
③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其中2013年以前(含2013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本专业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
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⑤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正规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办理居住证回执证明);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完成认定时间:2019年7月5日
铜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7月8日-7月10日(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区(县)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铜仁市区(县)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161
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0856-5280185(现场确认点)
碧江区教育局:0856-5420838
万山区教育局:0856-3523212
松桃县教育局:0856-2836108
玉屏县教育局:0856-3222906
江口县教育局:0856-6829909
石阡县教育局:0856-7621381
印江县教育局:0856-6222579
思南县教育局:0856-7224844
德江县教育局:0856-8534013
沿河县教育局:0856-8225460
来源:铜仁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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