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教体局,园区社发局,市内高、中等学校,市直属学校(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及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根据《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四川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相应的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向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安排请查看各认定机构公告)。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9年4月3日—4月26日7:00至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19年4月13日—5月1日的周末和节日上午8:00至11:00到解放军第520医院门诊部二楼参加体检,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78号双碑万向汽车城后面,联系电话:0816—2467350。为统筹安排体检人数,请申请人提前2天与医院联系,确定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西科大城市学院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选择本校确认点,市属学校、未设确认点的其他高校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带齐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a.港澳台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国外学历提交学历证书原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b.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c.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研究生由现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在读证明并盖章(各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③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⑤《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要求上传)。
⑥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件(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未参加国考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①师范类专业申请人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由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由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②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居住地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115号)规定办理。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按规定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国考合格人员不再参加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人员名单等事宜将提前在绵阳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edu.my.gov.cn)公布,预计测试时间:5月下旬或6月上旬。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五)证书领取
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及时在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等规定,教师资格认证收费:190元/人。参加国考合格人员不收费。
三、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一)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校在开展现场确认工作时,要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现场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汇总形成申报人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于5月9前报送至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收取材料地点:绵阳市市级部门集中办公区7号楼2区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四楼人事科)
四川省自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查询网址:http://kj.sceea.cn/
普通话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咨询电话:2214772
来源:绵阳市体育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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