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9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联系相应县(区)教育科技局或市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业成绩单,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业成绩单,并在规定期限前提交毕业证。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中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其规定,其他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地点为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七星关区文博路88号,联系人:方老师、高老师,联系电话:833005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5月5—1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认定公告:贵州毕节市2019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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