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杭州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组织,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杭州地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附件1)提出申请。
3.根据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依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确认点(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20日,体检。申请人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4月27-28日,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3.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流程图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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