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内江市高中段教师资格申报时间
(1)全省统一春季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我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2019年4月3日—7月1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我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3日—4月23日,7:00—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申报网址
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
2019年5月6日—5月14日在内江市中医院(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体检大厅体检。
(三)现场确认
高中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4日—4月26日。对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的各类教师资格,可根据各地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认定通知:四川内江市2019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