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直接从网上导出打印,并签名写上日期。)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已通过系统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7.《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9.近期小两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10.认定资料复印件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方写上申请人姓名、单位、申请资格种类;原件不用装袋,现场确认后当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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